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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芗劳社〔2008〕23 号
时间:2008-9-8 14:41:35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区就业管理中心:

现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方案的组织实施。联系人:陈丽玲;联系电话:2882116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劳动力 转移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

                                                          

 

芗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527日印发

                                                        

 

芗城区2008 年农村劳动力

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的有关文件精神, 2008 年市、区两级政府继续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为全面落实区政府确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目标要求,着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我区新农村建设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

1 、我区有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2 、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对象: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市农村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劳动力,被征地农民(指“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 30 % ,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3 、外地入漳的劳动力。

三、任务目标

1 、全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4000人,组织本区及外地入漳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400人。

2、“一户一就业”援助对象实现转移就业400人。

3、力争今年底前所有乡镇、村都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帐。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目标责任制

区委、区政府将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列入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区、镇、村三级目标责任制。

(二)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农民延伸

1 、继续落实乡镇、村劳动保障基层平台“三基”建设。加强对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绩效考核,建立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2 、进一步完善区、镇街和村居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区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库,要实现镇、街道、社区联网,并努力延伸到村一级。通过基层网络健全就业统计系统,提高数据统计分析的效率。区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平台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利用各种媒介发布市场用工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及时将用工信息发布延伸到镇、村。

3 、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调查摸底工作。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定期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立转移就业信息库。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主动开展农民工情况调查,摸清进城农民工基本情况,建立农民工信息库。要为主动上门求职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含外省、市、县)办理求职登记,建立其参加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内容的基本情况信息数据库。

4 、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镇、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全面开放,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在每年春节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较集中的时期,大力开展“春风行动”。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镇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城后,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

5 、加强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缓解我区企业缺工问题。继续拓宽劳务协作渠道,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入规模,提高组织化程度。做好跨地区劳动力的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入漳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劳务输出和劳务合作的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1 、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各地要在整合现有职业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重点扶持一批骨干职业培训和实训基地,依托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职业技能培训延伸到农村,为农村劳动力提供“零距离”培训就业服务,减轻农民外出培训成本,形成深入农村、布局合理、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网络。

2 、坚持多层次的培训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的提高。要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订单培训,积极探索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的路子,促进培训与鉴定紧密结合、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2008年要着重抓好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特种作业和紧缺工种农民工培训项目,争取做到机械制造、电子、服装鞋帽、信息等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劳务派遣组织、高危行业、特种作业和紧缺工种农民工年培训人数占计划总数的50%以上。要积极探索具有各自特色的产业培训,打造地域培训品牌。

3 、把创业培训作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创业培训方案,组织创业培训。对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提供创业项目选择,做好创业跟踪服务,并将创业培训与各项就业扶持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帮助其提高创业成功率。

4 、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2008 年要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对技能培训的指导,要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和监控。在培训前审核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课时等;培训中到场指导、宣传政策、提供鉴定考核服务;培训后加强就业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和就业任务目标。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农民工岗位培训制度、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认定制度、培训和鉴定日常监管制度、培训成果验收制度、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和制度效用,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四)积极开展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工作

1 、依托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贫困家庭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台帐,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援助对象,要适当降低考核鉴定收费标准。

2 、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贫困家庭援助对象实现转移就业。要开展有效优质服务,实行“一人一策”的帮扶措施,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帮助,确保援助对象尽快实现转移就业。

(五)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促进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规范开展

1 、积极落实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政策,对援助对象和培训项目予以重点补助。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标准应按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漳财社[2006]40号)和《漳州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操作办法》(漳财社[2006]50号)要求申请落实。对经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的属于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特种作业和紧缺工种培训和职业介绍可商当地财政进行全额补贴。在规范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方便广大劳动者的同时,可探讨使用培训券、就业卡等培训就业补助方式。

2 、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2008 年,要基本建立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人员基本情况电子文档,基本情况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课时、收费情况、是否属于农村贫困家庭援助对象、就业单位、培训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按每季度一次将基本情况录入区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数据库,统一并入市人力资源市场后台数据库,作为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的依据。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的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的审查,防范虚报冒领等问题。对虚报冒领和培训质量差的培训机构,要坚决取消定点培训资格,并公布。要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遵守财务纪律、防范道德风险的意识。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1 、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主流媒体、专项活动以及多种媒介的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到这项利民惠民工作中来。运用典型事例宣传,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深入实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2 、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含创新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于每个季度后第一个月的 3 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就业和培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