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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时间:2007-7-6 15:37:43      来源:漳州市芗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l、纳入我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资基金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位的人员。
    2、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或寄存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7    .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可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提供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其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i以其在本单位的工作起始时间作为其参保缴费时间。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工资总额为准,工资总额低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所核定标准的,按核定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    ‘
    四、投保单位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从2003年7月1日起,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个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28%,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比例为参保职工工资的2%调至4%,今后每两年提高2个百分点,直到提高至8%。
    五、基本离退休费的支付比例如何规定?    。
    答:1、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原工资金额发给;建国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983]3号文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2B体费的退休老工人;我省规定1950年5月1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退休干部享受本人原工资100%~§休;1952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体金;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退休干部享受本人原工资100%1&体金;还有教龄满25年的中小学教师等。
    2、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连续工龄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其基本退休费按下列比例支付:不满10年的按40%.支付,满lo年不满20年按60%友付,满20年不满304}的按’75%度付,满304’j不满35年的按82%支付,工龄满35年以上按88%支付。    、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连续工龄符合下例条件,退休后其基本退休费按下列比例支付;不满10年的按50%支付,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支付,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支付,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支付,工龄满35年以上的按90%支付。
    六、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与中断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险统筹的人员,退体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际缴费满15年的,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中断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按规定补缴的,一每中断一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相应减发其养老金总额(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的2%。.
    七、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何续保7    .
    答: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可改为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八、工作单位变动时,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基金如何转移?
    答: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以及在机关社保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其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财政拨补经费或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人员流动只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其余单位的人员流动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文执行,即:1996年1月至J997年12月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的累计本息,加上自1998年元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ll%计算的缴费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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