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镇、街劳动保障所:
根据省农保公司和市农保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农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区农保管理中心将对1992年以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续保、合并、退保等事项做进一步规范,具体通知如下:
一、续保:年龄小于5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交纳保费,以前所交保费积累额合并计算,60周岁领取养老金。
二、退保:所交保费总额低于200元、且年满60周岁的,可持有效证件办理退保手续。
三、合并:在自愿的原则下,可将多人的已交保费合并归为一人所有,但接受人的年龄应小于50周岁。
以上内容请各劳动保障所通知各村委会。
芗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电话:2926763
二00六年三月一日